重要信息1.1安全須知電力液壓盤式制動器(以下簡稱制動器)是一種焦作制動器制動瓦塊(摩擦襯墊)施壓于制動盤上,對旋轉機械進行減速和/或停止制動的設備。在制動過程中,運動物體的機械能被吸收并在摩擦副表面轉化成熱能向周圍散發掉。制動器能夠正常工作的必要前提是:施壓力于摩擦襯墊并傳遞給制動盤的相關構件動作正常RLB6-117電磁制動器。
任一前提不能滿足,制動器都將不能正常工作而發生故障導致設備部份或*失控使負載自由墜落,和/或對人身造成,甚至使人喪失生命!為確保制動器能正常工作,避免人身的發生,制動器設計選用者和操作維護人員對下列原則和要求(不限于此)應謹記并*理解和遵守:a.沒有經過充分跑合運行的新安裝制動器(或襯墊)由于制RLB6-117電磁制動器。
其制動力矩可能只有額定力矩的一半甚至更少;b.用于主起升或相類似機構的制動器其制動力矩至少應該是制動軸上實際負載力矩的兩倍以上;c.安裝、使用或維護制動器之前應仔細、理解本手冊的內容并嚴格遵守本手冊的方法和步驟;d.不能隨意調松制動彈簧,確保制動器的制動力矩與設計要求值一致;e.不能讓任何油污、油漆、潤滑脂或其它雜質粘附、濺射在制動盤和/或制動襯墊的制動表面上。
f.制動器工作狀態下,既使被制動機械已停止也不能觸摸制動盤、制動襯墊及毗鄰的部件以免制動產生的熱量灼傷皮膚;不要觸摸或接近旋轉的制動盤、聯軸結和/或聯軸器;不能讓物體掉落在旋轉的制動盤上,以防離心力作用使物體拋射出傷人;盡可能在所有制動盤和聯軸器上方加防護罩;g.制動器正常工作時,不要使用手動釋放杠桿打開制動器(祥見手冊4.2節)。
h.不能接近或進入起吊貨物的下方區域,以防止制動器突然失靈導致貨物下墜對人身或生命造成;i.只使用本公司或本公司認可的備件;j.不要使制動器標牌和警示標記被油漆或其它污物覆蓋住。1.2有限擔保責任,保從產品發貨至訂購者手中開始的一年內,產品的設計、制造、材料及工藝不會發生有影響其功能和使用的缺陷。在擔保期內。
本公司有責任更換或修復被我們測試后證實確有缺陷的任何產品,此產品由用戶負責送回本公司或授權的服務站,且保持其完整性。除此之外,本公司不做其它明示或默許擔保,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產品的設計、狀態或工藝以及符合特定使用目的的默許擔保。在相關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本公司不就任何特殊、間接、意外或偶然的損害(包括但不限于:運輸費用、利潤損失、財產破壞、產品缺失。